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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天津市委成员周德睿因受贿被判14年

2026-07-15 17:10 来源:ebc.com 浏览:2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法院宣判周德睿案

清华大学硕士毕业生周德睿,曾任职于湖南和天津两地,据法院判决,在其25年的任职期间非法敛财高达4319万余元。2026年7月13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市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周德睿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周德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同时被罚款人民币400万元,其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孳息将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随着此次判决,2026年已有26名中管干部因受贿等犯罪行为被判刑。除了周德睿外,涉及的人员还包括赵金云、王昊等多名高官。此判决再次体现了中国对于反腐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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